亞心網訊(通訊員唐玉歐陽宏志)自2月25日起,和靜縣將免徵11項涉及農產品市場的收費項目。這是筆者從和靜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瞭解到的。
  據悉,這些項目主要包括:各類證照費、公告費;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年審費、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;街道辦事處收取的衛生保潔費、門前三包費;衛生監督部門收取的食品衛生學評價費、公共場所開業前和年度衛生學評價費等。
  該縣要求,農產品市場管理者必須在市場醒目位置公示基本服務、延伸服務的內容、經營品種、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收費方式以及代收費的項目計費方式、收費額度和分攤公式、價格投訴電話等。同時,物價部門全面清理該縣出台的涉及農產品市場收費項目,對不合法、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予以取消。
  另外,該縣規定,今後不論農產品批發市場投資主體的性質如何,一律將收費項目劃分為“基本服務費”、“延伸服務費”和“代收費”三大類。基本服務費包括攤位及門面租金、市場設施租賃費和稱重計量等代收費用。
  除此之外,市場開辦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企業和個人變相收取費用。同時,對進入市場的當地自產自銷鮮活農產品免收交易服務費。
  (編輯:王淵)  (原標題:新疆和靜縣免徵11項涉農產品市場收費項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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